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经研究,决定于7月24日—26日在三明市举办福建省教育系统第三届“局长杯”乒乓球比赛。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教育系统第三届“局长杯”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6月18日
福建省教育系统第三届“局长杯”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福建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三明市教育局
三、比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2014年7月24—26日,24日下午报到。
报到地址:三明市客家宾馆(三明市新市中389号,联系人:邓荣花,电话:)。
地点:三明市下洋体育中心。
四、竞赛项目:混合团体对抗赛。
五、参加单位
各设区市教育局代表队,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代表队,省教育厅机关代表队。
六、参赛资格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现任在职副局级及各设区市机关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教育厅机关参赛运动员须是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
七、报名办法
1.以设区市教育局为单位组队参赛,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组队。
2.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员各1名、工作人员1名、运动员7名(其中女运动员至少1名,设区市教育局在职领导至少1名)。
3.各参赛队于7月5日前将报名表(附件1)并加盖单位公章以特快专递方式分别寄至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和三明市教育局体卫艺教科,同时将所有人员近期2寸证件照打包发至和 邮箱(照片需注明姓名、所在单位、职务)。
4.报名地址
(1)福建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陈丽红收(福州市鼓屏162号,邮编:350003、电话:,传真:)。
(2)三明市教育局体卫艺科林旭阳收(邮编:365000,电话:,)。
八、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男女混合团体对抗赛形式。每次比赛上场5名运动员,依次进行5场单打比赛(第一阶段循环赛5场比赛必须全部进行,淘汰赛阶段一方先胜3场剩余比赛不再进行)。双方选手的出场次序为:
第1场 A——a(男子)
第2场 B——b(男子)
第3场 C——c(女子)
第4场 D——d(男子)
第5场 E——e(男子)
2.比赛均采用五局三胜,11分制。
3.比赛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小组循环赛,第二阶段进行淘汰赛增加附加赛决出所有名次。
4.采用中国乒乓球协会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5.比赛使用国际乒联批准的双鱼牌三星、白色、40mm的乒乓球。(请各参赛队注意,运动员穿着的比赛服装不要与比赛用球颜色一致或类似。)
九、比赛仲裁、裁判员
比赛仲裁、裁判长、副裁判长、部分裁判员由省教育厅负责选派。承办单位可选派1名副裁判长。裁判员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负责聘请,原则上是二级以上级别的裁判员。
十、录取名次及励
1.比赛设一、二、三等(一等2名、二等3名、三等5名)并颁发杯。
2.比赛设优秀运动员(参加一、二阶段全部比赛并获全胜的运动员),并颁发杯。
十一、经费
1.各参赛单位的差旅费、住宿费自理。
2.各参赛单位的伙食费由大会负责,超编人员费用自理。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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