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考核为闭卷考试,满分70分,考试内容为轮滑运动技术理论、轮滑运动技战术训练、轮滑运动教学和训练方法、运动训练学常识及轮滑科研常识等;实践考核满分30分,考试内容为教练员教学实践操作。鼓励报考国家级教练员的提交轮滑研究方向的论文1篇。请提交书面和电子文档各1份,所提交论文须为原创。论文附加分满分20分。论文须于报到时交考核小组。理论考核为闭卷考试,满分70分,考试内容为轮滑运动技术理论、轮滑运动技战术训练、轮滑运动教学和训练方法、运动训练学常识及轮滑科研常识等;实践考核满分30分,考试内容为教练员教学实践操作。鼓励报考国家级教练员的提交轮滑研究方向的论文1篇。请提交书面和电子文档各1份,所提交论文须为原创。论文附加分满分20分。论文须于报到时交考核小组。
初、中、高级教练员的考核总成绩达到60分为通过,国家级教练员考核总成绩达到90分为通过。通过者颁发相应等级证书。
国家级裁判员理论考核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轮滑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实践考核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二档,考试内容为模拟比赛现场进行裁判工作实践操作。英语考核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轮滑应用专业词汇及新概念第二册。其他级别裁判员不考英语,理论与实践考核同国家级。
报名国家级裁判员培训的必须是已满二年的一级裁判员。理论考核成绩达到80分,实践考核成绩达到合格,英语考核成绩达到80分者为通过,其他级别裁判员理论考核60分为通过,实践考核同国家级,通过者颁发结业证书。请通过国家级者持结业证书向所在地省级轮滑协会或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填写《裁判员等级申请表》,一式三份,加盖省级轮滑协会或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后,连同4张小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寄至中国轮滑协会。通过其他级别的裁判员到本人所在地轮滑协会办理裁判证书。
(一)要严格按照《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标准》和《轮滑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报名参加相应项目和级别的培训,并按培训班的学习纪律和要求参加学习、考核。
(三)资格鉴定由培训考核小组依照《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标准》和《轮滑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审定。
1.往返交通和当地食宿、交通费用自理。食宿标准为每人每天160元(含三餐),须在承办单位指定地点统一食宿。
国家级教练员每人2000元、高级教练员每人1600元、中级教练员每人1200元、初级教练员每人600元。
等级教练员证书正本每份30元(每人限1份),证书副本每份20元(可认购)。裁判员结业证书免费。
(二)参加培训的请于2017年5月25日到报到,5月30日离会。请提前向承办单位电询报到具体地点。
(三)主办单位有权使用与本次活动有关的图片、、文字等资料,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活动。
(四)未达到所申报级别分数线的等级教练员,按每12分一档可授予下一级别教练员称号,原交纳的培训费不予退还。未通过本次所申报国家级别考核的教练员,可免费再参加一次相同级别的培训和考核,但须交纳食宿费和会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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