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银监复〔2015〕224号
中国银监会大连监管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兰店市鼎盛营业所等4家营业所筹建的批复
邮储银行大连分行:
你行《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兰店市鼎盛等4家营业所新设暨筹建的请示》(大连邮银请〔2015〕3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行分别在普兰店市世纪西段308-1号、庄河市兰店乡兰店农场荒地分场、大连市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裕民新苑40栋-9号、大连市甘井子区居家园20-1(福佳新城A26-1-1-4)筹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兰店市鼎盛营业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庄河市兰店乡营业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营业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甘井子区福佳营业所。筹建期为6个月(自2015年7月6日至2016年1月5日)。筹建期间,筹建地址不得经营任何金融业务。筹建结束并达到开业标准后,你行须向我局申请开业,经批准后方可对外营业。
此复。
2015年7月6日来源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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