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
体育局,泰安市人民。
三、竞赛日期
2015年5月16日至18日。
四、竞赛地点
泰安市体育场。
五、竞赛项目
共30项(男、女相同,各15项)
(一)径赛项目: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该项目不设女子65岁及以上年龄组,不设男子70岁及以上年龄组),男子跨栏(设50岁(含50岁)以下组: 35岁-49岁110栏,栏高0.991米;50-54岁100米栏,栏高0.914米)、女子跨栏(设50岁(含50岁)以下组: 35-39岁100米栏,栏高0. 84米、40-54岁80米栏,栏高0.762米)
(二)田赛项目:
跳高(该项目不设女子55岁及以上年龄组,不设男子75岁及以上年龄组);
铅球、铁饼、跳远、跳远(该项目不设70岁及以上年龄组);
(三)集体项目: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每个参赛单位可报男、女各2个队,1--4年龄组1队,5--8年龄组1队;每队4人,每个年龄组各1人,不得混报。接力项目运动员可降年龄组参赛,但不能升年龄组以小打大;
注:5000米设关门时间为男子30分钟,女子35分钟;10000米关门时间为男子60分钟,女子65分钟。
六、组别年龄
男子、女子各九组
1组:35~39岁;2组:40~44岁;3组:45~49岁;
4组:50~54岁;5组:55~59岁;6组:60~64岁;
7组:65~69岁;8组:70~74岁;9组:75~79岁。
七、参加办法
(一)以体育局、体育总会、老年体协、体育俱乐部、学校、企业等为单位组队报名参赛,组委会只对10人以上的集体计算团体成绩。比赛项目如只有1人报名,则该项目取消设项,报名单位接到组委会通知后可改项。
(二)运动员年龄以出生日期为准计算,报到和检录时必须持原件,不带身份证者不予参赛;如有争议,以身份证为准。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两年以上的体育锻炼基础,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健康,每位报名参赛者必须认真阅读参赛声明(见附件1),并由本人签名,他人代签报名无效。在参赛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四)组委会将为每位运动员办理比赛期间的意外保险(保险时间:赛前两天至比赛结束,保险费用每人收费20元)。
(五)承办单位将推荐不同档次的旅(宾)馆、饭店,请各参赛单位自行与旅(宾)馆、饭店联系食宿、交通等事项,费用自理。具体联系信息见赛区组委会补充通知。
(六)报名费:每人限报3个比赛项目(接力项目除外)。第一项收费30元;第二项起,每项收费20元;接力赛不收费。
八、竞赛办法
(一)按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2014-2015》执行。
(二)运动员要佩戴统一编发的比赛号码。
(三)组委会提供投掷比赛器材,不允许自带器材参加比赛。
九、录取名次与励
(一)录取名次
1、每个年龄组各项比赛按成绩录取前8名;成绩相等年龄大者名次列前。
2、在一个项目任何一个年龄组别参赛人数为2人时,录取1名;参赛人数为3人时,录取前2名;参赛人数为4-6人,录取前3名;参赛人数7-8人,录取前6名。
3、按所报名单位获得金牌总数录取团体前八名。
(二)励办法
1、所有参赛人员均颁发大会纪念衫一件和参赛证书;
2、前三名颁发牌;第1~8名颁发成绩证书;
3、团体前八名颁发杯。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请按要求格式(见附件2)填写和提交报名表、声明书、二代身份证照片或扫描件,按缴纳报名费和参赛保险费,并于4月15日前寄往赛区(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接力队只报项目即可,比赛前一天上午将组队名单报组委会方为有效。
(二)联系方式:
1、泰安市体育局竞赛科,联系人:周生涛;电话:;
竞赛科邮箱: ;电话/传真:;
地址:泰安市岱大街46号;
2、中国田径协会竞赛部; 联系电话:;
中国田径协会开发办: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市东城区体育馆4号;邮编;100763
(三)报到:各单位于赛前2天报到,报到时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
(四)技术会议:赛前1天召开技术会议,宣布有关竞赛事宜,确认参赛运动员名单,由各单位选派1名领队或1名教练员参加(具体事项见补充通知)。
十一、技术代表、技术官员、仲裁和裁判员
由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技术代表、技术官员、仲裁共5人参加工作,其余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体竞字〔1999〕153号)选派。
十二、未尽事项,由承办单位于赛前15天发补充通知进行说明。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田径协会。
附件1:参赛声明
附件2:2015年全国老将田径锦标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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